南方日报讯 (记者/乌天宇)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下称《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五年禁猎期,全面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构筑覆盖全区域的生态保护网络。
《通告》突破以往以自然保护地为主的局限,将禁猎范围扩展至山林、农田、湿地、城市公园等全市所有区域,标志着惠州野生动物保护实现从重点区域到全域管控的重要转变。
根据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猎捕列入国家和省级保护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装置、猎套等工具,严禁采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等方法。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惠州生态资源丰富,目前共记录脊椎动物990种、维管植物3004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物种166种,包括9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此次《通告》进一步明确了“哪里不能捕、什么不能捕、何时不能捕、什么工具方法不能用”四大核心问题,为公众认知、社会监督和执法执行提供了清晰依据,展现惠州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决心,推动构筑全民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网络,共同守护“家门口的生物多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