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港车北上”车辆将无须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下周起实施

2025-10-10 08: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10月9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获悉,由10月13日起,获批准参与“港车北上”的车辆,将无须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在接获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发出的“电子批准信”后,即可在网上预约出行,或在无须预约的日子直接出行。

车辆可按各指定计划安排进出的封闭道路。

车辆可按各指定计划安排进出的封闭道路。

  据悉,由10月13日起,获批准参与“港车北上”的车辆将无须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泊车转乘计划”和“深圳湾一次性特别配额计划”下的车辆则由10月20日起实施同样安排。新安排可进一步便利跨境出行,同时提高效率,预计共惠及超过10万辆合资格车辆。

  上述计划的申请资格和其他条件维持不变,有意参与计划的人士仍须按相关计划的要求向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递交申请,但申请获批准后车辆将不受指定封闭道路的限制,无须因驶经连接边境管制站的封闭道路而申请许可证。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显示在指定计划下获批准的车辆不受道路封闭的限制。

  “港车北上”车辆可按指定计划安排进出的封闭道路包括:介乎顺朗路及港珠澳大桥香港连接路;介乎赤鱲角路及港珠澳大桥香港连接路;介乎屯门赤鱲角隧道公路及港珠澳大桥香港连接路。

  针对已获有效许可证的持证人,在生效日期前,须继续于车辆挡风玻璃上展示有效的许可证方可出行。在生效日期后,无须于车辆挡风玻璃上展示许可证,仍须继续保留有效的许可证及批准信直至到期日,以便当有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参与指定计划的资格时,出示以作证明。

  针对新申请或续期申请,由于参与指定计划的申请人日后再无须申请许可证,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只会向成功申请人发出“电子批准信”以确认其参与资格。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批准信”,以向执法人员在检查车辆参与指定计划的资格时作证明。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

编辑:黎洁婵   责任编辑:卢绍聪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