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过期药只是药效差,没变质就还能吃”是真的吗?专家回应

2025-09-22 20:43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王璐瑶

  9月22日15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时令节气与健康(秋分)有关情况。

  会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主任药师张海英表示,过期药不建议服用。首先,过期药物当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会下降,无法达到相应的预期治疗效果。比如说抗生素过期之后,它不仅不能有效杀灭细菌,还会延误病情的救治,同时还会导致细菌耐药。其次,过期药有可能还会发生“化学变质”,也就是说药物当中的化学成分发生了变化,比如说阿司匹林过期之后,会分解产生水杨酸,水杨酸本身对胃黏膜有刺激性,可能会出现胃出血等症状。

  另外,药物过期之后即使外观看着正常,有可能也会出现细菌的滋生,导致药品变质,产生安全隐患。比如说过期眼药水,有可能滋生细菌,用于眼睛会出现结膜炎、角膜炎等症状。所以,药物过期以后,不管外观正常与否,都不要再使用。

  此外,针对用药问题,张海英强调,退烧药建议每次只吃一种,不要同时服用多种退烧药,或者是随意更换。另外,慢性病人群一定要遵循医嘱、按时用药,不要自行停药或者减量,还有用药需个体化,不要盲目跟风,特别是不能听从非专业人士的意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王璐瑶

编辑:倪仕轩   责任编辑:于艳彬   校对:梁洁萍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