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老城文物调查保护力度,提出梳理老城名单、明确调查对象、认真组织实施等具体要求。强调“应保尽保”、准确评估文物价值、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全面参与、应普未普的不予通过验收、将老城文物新发现力度纳入多方面工作考评指标等要求。

制表:朱文婷
通知明确,重点调查区域包括由古城墙、护城河围合的城区以及城门外的关厢地带,全面普查范围包括老城的城垣城门、护城河、传统民居、传统街巷、公共建筑、桥梁河道等,既包括地上遗迹,也包括地下遗存。
通知要求,省级调查队在老城范围内开展拉网式调查,按照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将应普未普的对象列入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若相关考古成果未进行普查登记的,应一并列入清单。老城所在县级普查机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积极配合专项调查,主动提供已有普查成果、已掌握资料线索,共同赴实地开展拉网式调查;收到省级普查机构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后,要组织普查队及时调查登记,录入普查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调查过程中,第三方机构仅限开展辅助性工作,不得整体委托给第三方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