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深圳邮局海关查获大麻,毛重1196.1克。
当日,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零食”的包裹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海关关员发现包裹内含4袋密封食品,但食品实际重量与包装标明重量明显不符。结合机检图像及实货情况,海关关员综合分析认为该包裹有藏毒风险。经开拆“零食”外包装,发现内有用多层塑料包装封装的植物制品一批,经试剂检测,该批植物制品呈四氢大麻酚(THC)阳性反应。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在该批植物制品中检出四氢大麻酚(THC)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图源:“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
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吴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