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工作成效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广州法院近五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78万件,办案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此次公布的八起典型案例涵盖境外法律条款适用、虚拟货币“矿机”交易、澳门赌债内地追偿、境外仲裁结果确认等问题。
其中,郑某与王某明买卖“矿机”的合同纠纷案,由于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引发关注。
案情显示,王某明与郑某均为中国公民,双方通过微信协商,郑某以102.4万元向王某明购买24台用于虚拟货币“挖矿”的专用服务器(下称“矿机”),约定由王某明将“矿机”运至蒙古国运营维护。郑某已付清全部货款。
“矿机”运至蒙古国后,频繁出现上线问题,且始终被王某明实际控制,处于未被交付的状态。故郑某诉请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王某明辩称本案应适用蒙古国法律、合同有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虽属涉外案件,但当事人均为中国公民。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约定买卖“矿机”并将“矿机”运往蒙古国用于比特币“挖矿”的行为,涉及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等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应适用中国法律。
由于“挖矿”高耗能且虚拟货币交易属非法金融活动,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案涉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并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及合同履行情况作出相关处理。
典型意义
法院明确中国公民从事涉境外虚拟货币“矿机”交易仍适用中国法律,防止当事人借“境外操作”规避监管,并依法确认“矿机”买卖合同无效,遏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为类似纠纷提供裁判指引。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张雅慧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