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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食品召回新规意见

2025-09-25 22:27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李卓凡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召回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今日(9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召回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注度极高。《办法》主要在食品召回的实施过程、召回食品的处置问题、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办法》将食品召回分为三级,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别应当在知悉风险后24小时、36小时、48小时内启动召回。召回时限结束后,消费者提出退回、损害赔偿等诉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办法》还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者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在召回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并加大对拒不召回或停止经营者的处罚力度

  以下为建议渠道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s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 李卓凡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卢绍聪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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