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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即可入户!东莞拟放宽入户门槛

2024-10-08 18:08 来源:南方网

  近期,东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就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等事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稿》起草说明显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文件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吸引更多人口及劳动力流入东莞市,提高东莞经济活力,进一步释放广大人民群众的入户需求,有必要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

  《意见稿》显示,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一名产权人、购房人及家属入户。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东莞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登记,或者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 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或在东莞市“莞 e 申报” 系统已申报居住登记。

  针对《意见稿》的有关意见或建议需于2024年10月15日前向东莞市公安局提交。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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