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称,为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补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短板,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食品目录》)《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联单规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项新规的制定,是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完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和监管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目录》明确了准运品种范围,对实施准运管理的食品品种、运输方式、适用准运管理的运输容器作出规定,拟对食用植物油、酒类、液态调味料、果葡糖浆、玉米糖浆等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实施准运许可管理。
《管理办法》细化了许可管理要求,明确准运许可权限、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监督管理要求及相应法律责任,拟对重点液态食品散装道路运输实施准运许可管理,督促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管理。
《联单规范》要求实施运输全程管控,明确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需填写统一制式的《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记录食品品种、数量、准运信息、铅封状态及查验结果,加强全过程记录管理。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x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相关制度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相关制度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