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商务局获悉,“食在珠海”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即停止)。从11月14日开始,消费者每天上午10点起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领取餐饮消费券。
据了解,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取起当日有效,最晚承兑时间持续到年底,在“云闪付”APP点击“我的—优惠券”查看,逾期失效,不予补发。单用户单日单周单个档次限领用1张(隔周仍可遵循以上规则领取并使用),名额有限,领完即止。
进行消费券领取操作时,需将“云闪付”APP定位到珠海市,进入领券页面点击“食在珠海”,点击任一档次消费券,并点击“立即领取”,即可领取餐饮消费券。

消费券共分4个档次,第一档“优惠3元,须单笔满30元使用”,第二档“优惠15元,须单笔满100元使用”,第三档“优惠60元,须单笔满300元使用”,第四档“优惠100元,须单笔满500元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使用餐饮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每笔订单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