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韶州清风”5月19日消息,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南雄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吴良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良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无偿接受房屋修缮服务;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良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良彬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南雄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周彤
校对 陈学德